2010年9月17日 星期五

PTT 補教業者

因有補習班業者來函表示,
本板現存之所有補教相關徵才文標準不一,
為使各位雇主發文有可靠合格前例可循,
自 2010/09/12 00:00:00 起,
該時板面上仍存有之補教相關類之徵才文,若文內所附之
1. 完整公司名稱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無營利事業登記並無附姓+電話者
2. 負責人/聯絡人非填中文姓氏而僅為英文姓名者
一律轉寄給原發文者並立即刪文。
(適用上述審核標準為本公告發佈前之所有相關文章)


意即 2010/09/12 00:00:00 前為過渡期,
雇主可依循上述審核標準自行修改為合格文章,
超過該時間之違規文章則由板主統一刪文處理以統一標準。

而自本公告發佈之後所發之補教相關類徵才文,
若查無營利事業名稱並無附姓+電話,或負責人/聯絡人填寫英文姓名,
一律以板規七劣退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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