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17日 星期五

PTT 關於營利事業名稱及統一編號

關於營利事業名稱及統一編號
致各位雇主:

http://www.etax.nat.gov.tw/wSite/np?ctNode=10817
發文前請先確定「公司完整名稱」可於上列網站中查得,
目前有遇過幾起特殊案例,以下僅舉二例:

1. 雇主打「藥」,但財政部打「葯」。
2. 雇主打「克」,但財政部打「客」。
(如果因此發現財政部打錯字,趕快去信更正吧。)

在此建議各位雇主務必在發文前先確定公司名稱是否無誤...Otz

如果用公司名稱查不到,可改用統一編號查詢,
「營利事業名稱」或「統一編號」兩者取其一填寫即可。
如果貴公司兩者均附,我查其中一項查不到時,就會改用另外一種方法。

PTT 公司完整名稱

公司完整名稱
[重要公告]致補教相關徵人之雇主←按此詳閱。

◎公司完整名稱:參照板規六~八,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
一切請詳閱板規六到八,在此不另詳述,請特別注意嚴禁個人徵求項目。
本板禁止以個人名義代替公司徵人而不留下公司全名,也禁止個人仲介。
板規六:個人徵求項目得要留下姓+電話
板規七:非個人徵求以財務部稅務入口網營利事業登記公示為基準,
要有完整公司名稱 or 統編,
若無法在上述網頁查到,則請寫下完整公司名稱+姓+電話
板規八:個人代徵項目:公司完整名稱(以板規七為主)+自己全名+電話

PTT 補教業者

因有補習班業者來函表示,
本板現存之所有補教相關徵才文標準不一,
為使各位雇主發文有可靠合格前例可循,
自 2010/09/12 00:00:00 起,
該時板面上仍存有之補教相關類之徵才文,若文內所附之
1. 完整公司名稱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無營利事業登記並無附姓+電話者
2. 負責人/聯絡人非填中文姓氏而僅為英文姓名者
一律轉寄給原發文者並立即刪文。
(適用上述審核標準為本公告發佈前之所有相關文章)

PTT 工作時間

◎工作時間
1. 人力仲介相關性質張貼正職會劣退 公告於 #1CJzMwYm (part-time)
2. 凡是違反勞基法、工時不明等,都會被劣退,雇主有義務熟讀勞基法,請自重。
2.1 凡是按件計酬類的工作,一定要註明所需工時,否則視同工時不明。
2.2 有排班請詳細填寫排班、休假日等,否則等同工時不明
2.3.超過十二小時的工作、超時沒有加班費都會劣退。

常見違規說明

PTT 薪資

薪資 ◎薪資:一切依照勞基法,不可面議
1. 此處請注意板規一之六,總工時未滿一小時工時之工作,以一小時計薪。
2. 按件計酬性質的工作,仍須滿足基本時薪要有九十五,否則劣退。
3. 請註明清楚薪資,絕對不可以寫面議,否則一定會劣退!

追蹤者